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注册范围,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
1、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注册范围
一、医师执业范围。 (一)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
1、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四)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
1、中医专业。
2、中西医结合专业。
3、蒙医专业。
4、藏医专业。
5、维医专业。
6、傣医专业。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扩展资料: 一、不属于超范围执业的情况 (一)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 (二)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 (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
2、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有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中医类别四种。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
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三、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
1、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3、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
1、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2、中西医结合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3、中西医结合专业1 :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