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吗,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哪些奖项

2014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吗

1、2014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部决定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涉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为做好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系统优秀教学成果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二)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并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终身从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 (五)推荐时不得向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请主体要求 (一)个人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二)单位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该成果应当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 三、其他事宜 (一)推荐和申报有关情况详见《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见附件)。 (二)奖项分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各单位的推荐名额不限。 (三)市(州)县(区)职业学校由各市(州)教育局统一推荐、汇总上报,省属学校直接报省教育厅。 (四)请各推荐单位于2014年2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寄(送)到教育厅职成处,经我厅初审后,报教育部评审。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 甘肃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哪些奖项

2、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哪些奖项

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分别设置特等奖2项、一等奖70项、二等奖500项,高等教育(研究生)设置特等奖1项、一等奖35项、二等奖248项,总计2000项,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 分别设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相应类别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申报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3、申报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申报教学成果奖的基本条件是: 首先,申报对象为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 学校(不含技工学校、普通本科高校,下同)和机构、学术团体、 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其教师、教辅人员和其他个人均可依规申请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最后,教学成果须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国家教学成果奖要求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省级教学成果奖如广东省要求不低于2年检验(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要求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

甘肃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属于省部级奖项吗

4、甘肃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属于省部级奖项吗

甘肃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属于省部级奖项。甘肃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是甘肃省在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中颁授的最高业务奖项,每4年评审一次,是彰显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成效的核心指标,是衡量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代表了全省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先进水平和重大进展。

什么是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5、什么是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职业教育涉及专业行业很多,各行各业的培训教育也非常注重课程的研发,并且往往非常有别于义务教育阶段及高等教育阶段的理论性教学,而是更多涉及技术的研讨、教学研发、课件研发等等,教学成果奖就主要针对于这块,目的在于鼓励教学研发、鼓励创新、鼓励职业教育改革。

甘肃省2014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吗

6、甘肃省2014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部决定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涉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为做好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系统优秀教学成果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二)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并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终身从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 (五)推荐时不得向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请主体要求 (一)个人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二)单位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该成果应当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 三、其他事宜 (一)推荐和申报有关情况详见《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见附件)。 (二)奖项分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各单位的推荐名额不限。 (三)市(州)县(区)职业学校由各市(州)教育局统一推荐、汇总上报,省属学校直接报省教育厅。 (四)请各推荐单位于2014年2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寄(送)到教育厅职成处,经我厅初审后,报教育部评审。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 甘肃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