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职业学校需要什么条件?依法设立要求学校设立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1、注册职业学校需要什么条件?
一 建立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所需的手续 建立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具体手续如下:
1、申办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领取或从即墨劳动保障网选择下载审批表及申请报告、章程(文本)、规范办学承诺书(样本)、培训协议(样本);
2、申办人向政务大厅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开办书面申请书; (2)《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一式三份); (3)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组织: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任校长。
2、依法设立要求学校设立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依法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建立民办教育提供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以及其他文化教育应当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内的权威状态;民办学校的建立和实施提供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由行。
3、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民办高等学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为了积极鼓励、正确引导兴办民办高等学校,维护民办高等学校的合法权益,完善对民办高等学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民办高等学校,系指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组织以外的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自筹资金,依照本规定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第三条 设置民办高等学校要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与现有各类高等教育统筹规划,有利于高等教育布局、层次、科类结构的改善。第四条 民办高等学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第五条 民办高等学校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人才。学校要建立共产党、共青团和工。
4、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
5、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制定的《吉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保证高等职业学校的教育质量,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高等职业学校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职业学校的主要任务是面向地方、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适应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建设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高等职业学校以实施高等专科层次学历教育为主,同时也可根据需要开展岗位培训和社区服务。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高等职业学校,即在吉林省范围内实施职业技术教育的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包括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本科高等学校以二级学院形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师范、医药类高等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