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护士职业资格考试的问题,2015山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后报考条件?
1、关于2014护士职业资格考试的问题
看些网络课程还是比较好的。最好能包补习班,这样可以监督自己,我今年考得,就是上的补习班。回来还得自己看书,背些重要的常考点。
2、2015山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后报考条件?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山东省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涉及报考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考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且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 (二)符合学历层次要求的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在读生不得报名。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鉴定、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四) 其他说明 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有关问题详见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2015年,《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关于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修习规定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确定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进行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有相应专业学习经历和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半年以上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可代替教育实践经历等规定暂不执行。具体办法视教育部和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改革推进情况另行制定,实施前将以公告形式提前一年告知考生。
3、关于安徽省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
给你一个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条件与流程,希望为你带来好运:一、学历条件: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高等教育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高等教育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一般各大高校都有考试机构,此证全国通用。三、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要求获得“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合格证”(即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此证只限考试所在省区内使用,其他省份不认可。四、持以上证件和身份证向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地教育局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五、经初审合格后,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思想品德鉴定及体检),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六、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七、经审核合格者,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此证全国通用。 以上回答如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4、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9月15日,人社补举行主题为“实行清单式管理 促进职业资格健康有序发展”的在线访谈。主持人提问称,关于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接下来还有哪些工作?人社部称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完善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科学开展考试鉴定活动,提高人才评价能力水平,提升国家职业资格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二是建立职业资格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涉及修法的职业资格,视相关法律修订情况依法作出调整。新设职业资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纳入目录。三是加强职业资格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在目录之外开展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活动,对督查发现、媒体反映、群众举报的违规职业资格,发现一项,清理一项。持续查处“挂证”等职业资格违纪违规行为,开展考试鉴定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助考”犯罪活动,严格落实考培分离、鉴培分离。四是优化职业资格服务。推动职业资格领域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网络报名服务平台和证书查询服务系统。稳步推进行业组织有序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加强职业分类、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的管理,发挥好职业资格制度在促进人才成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