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支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有什么相关规定?沈阳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1、六部委支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有什么相关规定?
近日,教育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国税总局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办法》通过明确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检查等,建立起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办法》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学校,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教师实践岗位。《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在2017年底,国办印发。
2、沈阳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沈阳老工业基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指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等方面开展的合作。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及其扶持和保障。第四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工作,统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教育教学改革、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养、科技成果转化、考核评估等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所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工。
3、《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已经实施了吗?
“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在今天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谢俐从“背景、创新点、工作举措”三个方面解读了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 早在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就提出要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法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就提出,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2。
4、吉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主体依法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开展职业教育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本条例所称企业,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 本条例所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以下称校企合作),是指学校和企业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成果转换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校企合作的组织、实施、保障、监督等工作,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开展校企合作应当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