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哪个好?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哪个好?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哪个好?

1、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哪个好?

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比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学校面积要大。

2、至于收分肯定是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正好现在社会上都觉得学经济,学法律好,国家也却这类人才,于是就推高了分数。但是要学好,也不容易。而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性更强更容易找工作。

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的校区才修的,挺漂亮的,环境也不错。听我同学的,我也不清楚。呵呵

4、至于哪个女孩多,哪个女孩漂亮。这个问题,就是没有去过的人也知道啊,一个是理工科(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一个是文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想一想就知道了啊。绝对是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要多得多,至少比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多几倍,漂亮么?就不清楚了,但是质量是建立在数量基础之上的,没有数量是绝对不会有质量的,楼主也懂得起嘛。呵呵。只要你是去的文科类院校不愁女生没有,绝对是1比5以上的比列。质量嘛,就不好说了。 下面是我摘录的两个学校的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学院主校区(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位于风景优美的东湖之滨和有中国硅谷之称的光谷中心地带,西校区(武汉市汉阳区马沧湖路366号)和北校区(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前川大道29号)分别位于武汉动物园风景区和木兰湖风景区。校园内学习、生活设施齐全,校园外风景宜人,既携秀山丽水的神韵,又带科教之城的灵气,是读书求学的理想之地。 学院办学条件十分优越。校园占地面积326亩,汽车驾驶训练场10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多功能教学主楼气势宏伟,教学设施一流,建筑总面积达

2、6万平方米,拥有室内恒温游泳馆、篮球馆、体操馆、乒乓球馆、全塑胶标准田径运动场在省内高职院校中首屈一指,可承办国家级体育比赛。建有多功能实验中心、实验室36个,其中,国内一流的大型实验室1个,多媒体教室、语音室10个,校外实训基地8个,图书馆藏书24万册。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拥有一支适应高职教学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17名,其中,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占3

5、1%,2人留学美国、德国,15人参加过境外职业教育培训,80%的专业教师具有专业实践技能证书,80%的教师参加过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此外,学院还聘请了30位交通部门的专家和有关院校的教授担任客座教授。 学院以高职教育为主,兼办成人本科学历教育,面向省内外招生。学院以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技能应用型高级职业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推行弹性学制,开展订单教学和职业能力证书培训,优秀高职毕业生可升入本科院校。现设有6系1部(道路与桥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设计艺术系、港口与航运系,公共课部),开设19个高职专业(公路与桥梁、公路工程监理与检测、高等级公路管理与维护、汽车运用技术、工程机械、汽车装饰技术、物流管理、交通旅游、财务会计、高等级公路信息化管理、道路工程管理、计算机及应用、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船舶轮机管理、交通景观设计、动画漫画设计、资讯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 学院以科教兴国、科教兴交为己任,步随高新技术、依托交通行业,服务经济建设,实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步协调发展,已连续三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交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处于优先发展的基础地位,交通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大批交通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学院专业设置主要面向快速发展的交通行业,并辐射相关行业,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进入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深造将是学子明智的选择。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是2003年3月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2月由国家教育部正式确认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武汉市江夏藏龙岛科技园区汤逊湖畔,占地面积500余亩,校园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教学和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院依托与湖北经济学院毗邻的区位优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湖北经济学院优势资源设置专业,所开办专业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等多个学科。学院现设有会计系、金融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计算机系、信息管理系、外语系、法学系、公共管理系、艺术系、社会科学系、旅游系、基础课部、体育课部等14个系(部)。开办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和13个专科专业,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8500余人。目前,学院有专、兼职任课教师502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06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63%。 学院借助新机制的活力,遵循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法商学院为目标,倡导“诚信、严谨、勤奋、创新”的办学理念和“科学、依法、规范、高效”的管理思想,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在2005年教育部开展的“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目前,学院已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模式。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照突出外语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要求组织教学,以保障人才培养实现“学历+能力”的目标。学院建立了“四位一体”、“五制并举”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与评价体系;积极探索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新路子;重视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近两年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获团省委表彰。 学院重视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同美国俄亥俄大学、俄克拉荷马基督大学和法国克莱蒙费朗第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拓展了更加宽广的求知平台。 展望未来,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将充分发挥新机制的优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为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做出贡献!。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哪个好?

2、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哪个好?

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比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学校面积要大。

2、至于收分肯定是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正好现在社会上都觉得学经济,学法律好,国家也却这类人才,于是就推高了分数。但是要学好,也不容易。而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性更强更容易找工作。

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的校区才修的,挺漂亮的,环境也不错。听我同学的,我也不清楚。呵呵

4、至于哪个女孩多,哪个女孩漂亮。这个问题,就是没有去过的人也知道啊,一个是理工科(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一个是文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想一想就知道了啊。绝对是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要多得多,至少比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多几倍,漂亮么?就不清楚了,但是质量是建立在数量基础之上的,没有数量是绝对不会有质量的,楼主也懂得起嘛。呵呵。只要你是去的文科类院校不愁女生没有,绝对是1比5以上的比列。质量嘛,就不好说了。 下面是我摘录的两个学校的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学院主校区(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位于风景优美的东湖之滨和有中国硅谷之称的光谷中心地带,西校区(武汉市汉阳区马沧湖路366号)和北校区(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前川大道29号)分别位于武汉动物园风景区和木兰湖风景区。校园内学习、生活设施齐全,校园外风景宜人,既携秀山丽水的神韵,又带科教之城的灵气,是读书求学的理想之地。 学院办学条件十分优越。校园占地面积326亩,汽车驾驶训练场10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多功能教学主楼气势宏伟,教学设施一流,建筑总面积达

2、6万平方米,拥有室内恒温游泳馆、篮球馆、体操馆、乒乓球馆、全塑胶标准田径运动场在省内高职院校中首屈一指,可承办国家级体育比赛。建有多功能实验中心、实验室36个,其中,国内一流的大型实验室1个,多媒体教室、语音室10个,校外实训基地8个,图书馆藏书24万册。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拥有一支适应高职教学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17名,其中,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占3

5、1%,2人留学美国、德国,15人参加过境外职业教育培训,80%的专业教师具有专业实践技能证书,80%的教师参加过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此外,学院还聘请了30位交通部门的专家和有关院校的教授担任客座教授。 学院以高职教育为主,兼办成人本科学历教育,面向省内外招生。学院以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技能应用型高级职业技术人才为主要目标,推行弹性学制,开展订单教学和职业能力证书培训,优秀高职毕业生可升入本科院校。现设有6系1部(道路与桥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设计艺术系、港口与航运系,公共课部),开设19个高职专业(公路与桥梁、公路工程监理与检测、高等级公路管理与维护、汽车运用技术、工程机械、汽车装饰技术、物流管理、交通旅游、财务会计、高等级公路信息化管理、道路工程管理、计算机及应用、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船舶轮机管理、交通景观设计、动画漫画设计、资讯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 学院以科教兴国、科教兴交为己任,步随高新技术、依托交通行业,服务经济建设,实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步协调发展,已连续三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交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处于优先发展的基础地位,交通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大批交通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学院专业设置主要面向快速发展的交通行业,并辐射相关行业,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进入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深造将是学子明智的选择。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是2003年3月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2月由国家教育部正式确认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武汉市江夏藏龙岛科技园区汤逊湖畔,占地面积500余亩,校园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教学和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院依托与湖北经济学院毗邻的区位优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湖北经济学院优势资源设置专业,所开办专业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等多个学科。学院现设有会计系、金融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计算机系、信息管理系、外语系、法学系、公共管理系、艺术系、社会科学系、旅游系、基础课部、体育课部等14个系(部)。开办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和13个专科专业,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8500余人。目前,学院有专、兼职任课教师502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06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63%。 学院借助新机制的活力,遵循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法商学院为目标,倡导“诚信、严谨、勤奋、创新”的办学理念和“科学、依法、规范、高效”的管理思想,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在2005年教育部开展的“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目前,学院已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模式。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按照突出外语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要求组织教学,以保障人才培养实现“学历+能力”的目标。学院建立了“四位一体”、“五制并举”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与评价体系;积极探索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新路子;重视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近两年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获团省委表彰。 学院重视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同美国俄亥俄大学、俄克拉荷马基督大学和法国克莱蒙费朗第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拓展了更加宽广的求知平台。 展望未来,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将充分发挥新机制的优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为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做出贡献!。

湖北澳新学院怎么样?

3、湖北澳新学院怎么样?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怎样?

4、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怎样?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武汉市江夏藏龙岛科技园区汤逊湖畔,占地面积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教学和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院依托与湖北经济学院毗邻的区位优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湖北经济学院优势资源设置专业,逐步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学院现设有经济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金融系、财政与公共管理系、工商管理系、会计系、信息管理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物流与工程管理系、法学系、社会科学系、艺术系、新闻传播学系、外语系、统计与应用数学系、电子工程系、体育系等17个系。开办有本科专业18个(含方向27个)、专科专业19个(含方向21个),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10267人。学院现有任课教师513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82人,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352人,占任课教师总数的6

8、6%。 目前,学院已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模式。学院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突出外语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要求组织教学;开办的会计学(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技术服务)等重点专业(方向)受到社会欢迎;《国际金融》、《市场营销》两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市场营销”专业入选为湖北省独立学院重点培育本科专业首批立项建设项目;建立了“四位一体”、“五制并举”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与评价体系,积极探索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新路子,强化学风建设;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以保证实现高素质、应用型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近年来学院新生录取分数均位居同类学校前列,本专科学生就业率连续三年超过全省同类院校平均水平,研究生报考率及通过率稳步提高,相当一批毕业生考取武汉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学校研究生。 学院借助新机制的活力,遵循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法商学院为目标,坚持“诚信、严谨、勤奋、创新”的办学理念和"科学、依法、规范、高效"的管理思想,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取得良好的社会声誉。2005年初,在教育部开展的“全国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中,学院被评为“优秀”等级;2007年9月,获湖北省教育系统“树师表形象,创文明校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活动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5月,学院被湖北省教育厅评为“湖北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 2010年1月,学院获 “湖北省2007-2009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8-2009年度学院先后被举办高校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最佳文明单位”,2009-2010年度获校本部“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4月,学院团委被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授予“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至2010年,学院组织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连续6年受到团省委表彰。 学院重视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我院与美国蒙哥马利奥本大学和加拿大多伦多百年理工学院签署合作交流协议。根据协议,我校本专科学生可通过“2+2”、“3+1”、“2+1”等形式赴美、加继续深造。 为了促进学院健康可持续发展,学院制订了“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学院将充分发挥新机制的优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为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更多具有较高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逐步将学院建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相关学科协调发展,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财经类、教学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湖北经济法商学院教务系统怎么进

5、湖北经济法商学院教务系统怎么进

湖北经济法商学院教务系统进入方式:在百度搜索引擎是输入“湖北经济法商学院”。学校官网主页进入然后左边有校内入口和校外入口,官网主页点教务管理系统第一步,选择分类,例如学生 第二步,输入正确用户名和密码。输入验证码。第三步,登录提示:账户名错误情况请询问辅导员扩展资料:

1、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为学生的发展创造条件。学院设立了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符合条件的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专升本”考试,继续完成湖北经济学院或其它学校本科段学习。学院重视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同美国俄亥俄大学、俄克拉荷马基督大学和法国克莱蒙费朗第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拓展了更加宽广的求知平台。

3、展望未来,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将充分发挥新机制的优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为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做出贡献!

4、学院现已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模式。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学,以保障人才培养实现“学历+能力”的目标。

5、学院建立了“四位一体”、“五制并举”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与评价体系;积极探索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新路子;重视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湖北经济法商学院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经济法商学院官网-教务处系统。

2018年恩施州高级教师评审条件有哪些

6、2018年恩施州高级教师评审条件有哪些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修订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中学和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分为三级,高级职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初级职务名称为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市县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人事代理机构中,现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中小学教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分则   第四条申报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2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按规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职业资格;   (五)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   (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3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副高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一级教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2年以上(初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一级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   (三)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或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4年以上;   

6、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和下一级职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   (四)二级老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教学工作2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五)三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大学专科、中专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三、能力业绩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按不同类型学校、教科研机构,其教学工作量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   ①学科教师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   ③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2)职业中学   ①职业中学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每两年必须在企业实践1个月以上;   ③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3)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①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10年以上。   ③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4)教科研机构   ①专职教研员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3项。   ②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级领导任高级教师以来累计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学科教师三年的工作量,累计担任主任5年以上。   

2、具有下列教育教学工作能力: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强,专业知识功底深厚,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了独到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业绩显著。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在指导、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型教师。   (5)获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之一。乡镇以下中小学获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称号之一。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要具有省级认证的“双师型”资格。   

3、任现职期间,学术(科研)成果具备以下5条中的3条,在乡镇以下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可具备5条中的2条:   (1)承担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2次,并获得较好的效果;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次。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为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与他人合著1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4)受聘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审定的地方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师培训教材、辅导员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编写的教材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5)积极参加教研、科研部门以及少先队工作学会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获得奖励为:省级三等奖及以上2次;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2次;或县级及以上一等奖2次。   (二)高级教师   

1、按不同类型学校、教科研机构,其教学工作量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   ①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   ③培养、指导至少3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必须达到80%以上。   (2)职业中学   ①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   ③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必须达到80%以上。   (3)初级中学   ①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8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5年以上。   ③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   (4)小学(幼儿园)   ①学科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5年以上   ③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④教师评议优秀率、家长评议满意度、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   (5)教科研机构   ①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的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   ②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③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科研不少于50天,执教县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4次。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级领导任一级教师以来累计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学科教师三年的工作量,累计担任主任3年以上。   

2、具有下列教育教学工作能力: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任现职期间,学术(科研)成果具备以下5条中的2条,在乡镇以下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可具备5条中的1条:   (1)承担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1次,并获得较好的效果;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次。   (2)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   (3)受聘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审定的地方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师培训教材、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编写的教材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4)积极参加教研、少先队工作学会、教研部门、各级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获得奖励为:省级三等奖及以上1次;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县级及以上一等奖1次。   (5)获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项目之一荣誉称号。乡镇以下中小学获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项目之一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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